电动车“新国标”来了 超标车销售量锐减

宣城日报 2019-04-24 10:36 大字

电动自行车因其灵巧方便,成为很多人每天出行的标配交通工具。但随着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开始实施,很多人直呼电动车不再是你想骑就骑的了。

目前,在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要求?正在使用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又该何去何从?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商家摇头:

“超标”电动车成烫手山芋

提起实施的新国标,不少商家都是摇头叹息,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电动车销售店面,发现相较以往,电动车销售生意十分冷清,一下午的时间,大部分店也只有几个顾客光临,且大多数人也只是咨询新国标的相关政策,并没有现场购车。

在位于市区状元北路的小刀电动车专卖店,专卖店一侧摆放着七八辆电动车,销售人员刘师傅告诉记者这些车辆就是新国标车,前后均加上了车灯,座位下方就有铭牌,上面标注了车辆型号及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仔细看这些车辆,最主要的一个特点就是,按照新国标要求车体两侧加装了脚蹬装置。但他表示,合规电动车不好卖,因为无法满足绝大部分车主对车速、车辆外观和空间等方面的需求。

“卖得好的电动车,基本都是大电池,电池加上车辆本身的重量基本都超过55公斤,很多电动车的时速都能跑到30多公里。”刘师傅表示,电池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动车的价格,小型电动车的电池小,速度和行驶里程都不及大型电动车。按照目前的新标准,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在路面上并不多见,只有一些对续航里程和速度要求不高的老年人和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市民才会购买。

电动车经销商吴庆则表示,新国标对于他们的影响是致命的,因为缓冲期太短,加之之前未销售完的库存车,粗略统计也有上千辆。由于禁止生产和销售超标车辆的新规同时实施,并没有留给电动车经销商充足的市场消化时间。

规则要求:

超标准的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

“新规实施后并不是说骑电动自行车必须要驾照了,符合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继续作为非机动车使用是没有问题的。”市车管所副所长徐文革告诉记者,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超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车将视为机动车,按照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根据新规,电动自行车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公斤,电动车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50W,必须带有脚踏功能。同时电动自行车不得私自维修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超过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内的电动车,在工信部有目录的可以到车管所上摩托车牌照,驾驶人也需要持有摩托车的驾照才可以上路行驶。这样也是为了让电动自行车更加规范,让市民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徐文革说。

市民“犹豫”:

支持新规但期待更多细则

新国标实施后,原有在用的超标车该怎么呢?根据外省市的做法,对超标车设置过渡期,挂临时牌照,予以逐步淘汰,过渡期满后将禁止上路。由于宣城市尚未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不少市民对此仍然很“犹豫”。

市民张女士表示,她经常骑车上下班。有时候看到街上飞驰的电动车,心里总是慌慌的,对于新规实施她是很支持的。“上牌后应该可以加强管理,遇到交通事故也容易找到肇事人。”不过希望有更明确的细则,过渡期是不是可以长点儿?不然太浪费了。相比普通市民,外卖、快递人员对新国标中的限速有些疑虑。

外卖员小王一直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吃饭家伙”,送餐就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虽然会有过渡期,但是小王也很担心收入会因此受到影响。“我现在一天要接单30来个,路上都是急急忙忙地走,生怕晚一点儿会被客人投诉。新国标实施后,我的送餐速度变慢了,一方面影响收入,另一方面还可能被投诉。”

除此之外,也有市民计划开始入手小型摩托车,这样续航的里程不会减少,速度也不会受到影响。但也有市民表示,摩托车数量一多,环境污染自然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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