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全力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宣城日报 2019-04-10 10:36 大字

本报讯近年来,宣城市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创新支付保障机制为核心,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责任,提升执法效能,目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宣城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县市区农民工工资考核、重难点案件攻坚行动等工作。同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督查和问责等一系列制度,组织开展重难点案件百日攻坚和中期检查评估活动。针对农民工工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实行春节前集中办公制度。

突出部门监管,夯实治理基础。市人社部门出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一单三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调度。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从源头上研究完善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的查处和治理力度。并在项目招标管理上,严格审查投标企业3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明确发生欠薪行为的企业,一律不得列为中标候选人;在承发包合同监管上,合同需约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无约定条款的,不予办理相关项目报建审批;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上,制定了《宣城市政府投资项目论证和审批办法》等制度规范,对项目的审批、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拨付等进行监管,明确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批准立项,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着力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近年来,宣城市全面落实“两金三制”,目前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及银行代发工资工作现已覆盖全市80%以上的项目工地,90%以上的项目实现了按月支付工资。同时,宣城市坚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许可的必要条件,在建项目全部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全市累计结存保证金达2.4亿元。自2017年3月起,宣城市将新建、改建或扩建的69个工程项目和180家企业纳入平台监管,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全市9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现了监察网格的全覆盖。

构建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宣城市组织了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18家单位拟定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戒措施清单,出台了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和欠薪“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去年全市共有14家企业被评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公布了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同时,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3个项目的承包人和班组长,采取了清除出宣城市建筑市场、记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罚措施。

严抓监察执法,严查欠薪行为。宣城市坚持日常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有力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宣城市在元旦、春节、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及开发园区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去年共排查企业662家,责令补发工资440余万元,涉及工人2500多人。同时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制定了《宣城市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宣城市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化解纠纷矛盾。同时,宣城市还进一步规范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积极为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欠薪案件快裁快审,去年共移送公安机关欠薪案件15起,对欠薪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本报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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