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辗转2400余公里跨省赴京强腾

宣城日报 2019-04-05 10:36 大字

本报讯4月1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犹如“神兵天降”,往返2400余公里跨越5省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一处住宅进行了强制腾空。

2015年,宣城中院依法对杜某与胡某民间借贷一案作出判决,胡某归还杜某借款203万元及相应利息。后胡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杜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胡某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一套140平米的住宅。但因被执行人胡某一直未露面,多次联系均未果,且房屋常年没有人居住,房门紧锁难以勘验评估,处置难度较大。今年1月份,执行干警依法粘贴了腾房公告,胡某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届满后仍未主动搬离,宣城中院遂决定启动强制腾房行动。

3月28日,该院执行干警提前达到房屋所在地,走访了当地法院、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等部门,并联系了公证人员、开锁人员、安保公司等,确保当天的行动平稳、顺利进行。

执行现场,在公证人员的监督和房山区法院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有条不紊地对涉案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打包,严格遵从法定程序,遵守执行纪律,全程摄像留痕取证并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由于在房屋内搜出大量的名贵酒水和摆件,为避免搬运造成损毁,执行干警将其全部搬至一个房间储存并粘贴了封条。整个行动持续两个半小时,执行干警将全部物品存放至指定地点后,将房屋交予安保公司暂时予以看管。

执行干警在清点物资的时候,发现一个意外的惊喜,找到一张被执行人胡某位于郑州的房产证,承办法官当场予以扣押。

此次腾房的同时,评估公司也进行了现场评估,为下一步网拍做好准备,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此外,经了解,该房屋此前已抵押给了北京市招商银行,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意味着下一步资产处置后,银行的债权也将得到保障,真正实现了一案双赢。(洪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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