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为民办实事,替70岁老奶奶挽回损失2680元
2018年5月11日,王女士来到区消保委敬亭山分会,义愤填膺诉地向工作人员反映,她70岁姨妈吴奶奶,被保健产品推销人员以“循环送礼退钱再送货上门"的手法,忽悠购买了一台价值2980元的饮水机,由于老人背驼眼花无文化,根本没有能力操作该饮水机,使其闲置家中成了废品。由于购机款2980元系子女给付老人的赡养费,现该老人生活无着落,迫于无奈,作为侄女的她,希望可以借助消保委的力量帮助老人退货,拿回购机款。
接到投诉后,敬亭山消保分会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被投诉方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并告之王女士,由于这起投诉的当事人是她的姨妈吴奶奶,希望吴奶奶可以直接到现场来接受调解。经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于5月16日来到现场,经调解,被投诉方将该饮水机折价后退款2680元给吴奶奶,吴奶奶和其侄女王女士均表示满意。维权工作人员考虑到吴奶奶家住养贤乡,路途较远,且其年龄大,行动不便,于是专程开车送吴奶奶安全回到住处。
老百姓事,事无巨细,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就是严厉杜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案例二:食品安全很重要 企业自身须重视
2018年10月8日,消费者张先生气急败坏地来到区消保委投诉,反映其7号晚上和朋友们在国购广场的一家餐厅用餐,点了一份海鲜烩饭,食用时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根长约3-4厘米的钢丝,当时非常恼火,并拍下照片找商家理论,要求商家在媒体上道歉,但结果并未得到圆满回复。
消保委工作人员在了解大致情况后,立即陪同张先生来到了该餐厅,餐厅经理当即对张先生表示了歉意,解释说海鲜烩饭里出现的钢丝,应该是洗碗所用的清洁球,是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的,这是他们的工作失误,他们愿意承担责任,表示愿意补偿张先生700元餐券,并表态以后一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希望可以得到张先生的原谅。餐厅诚恳的态度让张先生非常满意,他愉快地接受了餐厅的道歉,并希望该餐厅说到做到,注重食品安全。
案例三:双桥消保分会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一万余元
2018年8月31日,双桥消保分会接到投诉,消费者李先生反映7月27日在某汽车4s店购买汽车,行驶了300公里左右时汽车发动机出现问题,前后修了4次左右,现在发动机及其它部位仍然有问题。李先生认为该车存在质量问题,希望退货。
双桥消保分会工作人员立即与该汽车4s店取得联系,经过积极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经销商给予消费者在汽车修理期间的各项损失补偿共计人民币17500元。补偿费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在双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当面交付。2、经销商给予消费者在原三包基础上发动机免费保养两次。3、如再发生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经销商按三包规定执行。双方于2018年9月18日在双桥所签字并交付补偿费,为李先生挽回经济损失一万多元。
案例四:明示条款必须遵守 消费者权益切实维护
2018年8月,区消保委鳌峰消保分会接到吴女士的投诉,反映宣州区一大型商场的商品与店铺活动不符。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大型商场三楼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商场三楼女装某品牌正在开展特卖活动,该特卖区广告牌上注明“1-2折销售",再进一步询问营业员,她介绍吴女士购买的那款服装不在“1-2"折扣特卖范围,属于3折特卖。执法人员耐心向销售人员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告之销售人员对外销售时已向公众明示的折扣,应遵照执行,如果销售时折扣点不一样的,应该另外分区域再次明示消费者。经过调解,商家同意按明示的“1-2"折扣点继续执行此次交易,退还多收的1折货款。
鳌峰消保分会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吴女士,并告知其调解的结果,吴女士表示对此次调解满意。
案例五:高效工作作风获赞扬——鳌峰所快速调解一起食品投诉
2018年8月20日,吴女士通过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反映其在市区某超市购买了某品牌的散装月饼,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7月份,保质期120天。但食用时吴女士发现板栗口味的月饼有些竟出现了霉变。由于吴女士一个人在家带着几个月的宝宝,不方便出门,特电话向食品药品部门反映,希望该部门可以帮其退换货。
接到投诉后,该部门立即转办至辖区内的鳌峰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吴女士,在确定了品名和种类后,立即赶赴被投诉超市,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有问题的月饼,商家表示他们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该品种的月饼个别出现霉变,已作下架处理。他们对吴女士反映的问题表示歉意,并承诺立即对其进行退货,并5倍赔偿,希望得到吴女士的谅解。
执法人员电话告之吴女士处理结果,吴女士表示满意,并对执法人员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赞扬。
案例六:鳌峰市场监管所帮助被骗老人维权
2018年3月26日,一名80多岁的老年消费者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鳌峰市场监管所投诉,他参加了国购写字楼里某保健品经营部举办的健康知识讲座,通过赠送礼品的方式向其推荐保健产品。在讲师的诱导下他购买了价值不菲的保健品,使用中发现保健品对身体并没有像商家宣传的那样有效果,遂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货,但商家不予理睬,于是请求鳌峰消协分会帮助其退货。鳌峰消协分会的工作人员经过与商家多次沟通,最终保健品经营部同意给老人退货,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近年来,保健品市场营销方式花样百出,不少公司通过讲座、聘请大师或赠送礼品等方式向老年消费者推荐保健产品,但并没有按照《消法》的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此类营销方式可能会造成老年人被诱骗购买无用的保健产品,对老年消费者的健康也会造成影响。老年消费者要警惕这类宣传和营销方式的“陷阱",牢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要被忽悠而上当受骗。
案例七:双桥消保分会为南京消费者维权,挽回损失一万余元
2018年5月,一名南京的消费者打电话到区消保委双桥消保分会,反映今年5月2日他将汽车开到宣城时,突然熄火,无法行驶,只好请宣州区双桥办事处某汽车修理厂前来拖走维修,更换了几个零部件,共花费人民币25600元。5月17日提车后还没开多久,车子又出现问题并送回修理厂重新维修,5月22日去提车时,发现商家换的零部件都是旧的,经协商商家退还其8000元,随后又发现清单上列明已收费的机油和两个零配件也没有更换,商家拒不解决。现消费者电话求助,希望商家可以退还两个配件的费用5550元、已用7桶机油1400元,共计6950元。
双桥消保分会工作人员立即与该汽车修理厂取得联系,经过积极协调,该修理厂共赔偿给消费者14700元,该消费者对双桥所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送来锦旗表达感激。
案例八:辱骂老人得不偿失,牵出案源经济受损
2018年3月30日,区消保委受理了一起食品过期的投诉。家住城区的陈老先生在小区某超市购买了一斤小面包,回到家中才发现小面包过期了,遂返回超市与商家沟通,谁知商家拒不承认这一买卖关系,并对老先生进行辱骂。老人家气不过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转办至敬亭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店内仍然有过期小面包在售卖。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超市老板不得不承认事实,在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当场退给陈老先生购买小面包的钱,并给予一定赔偿。事后还为自己不理智辱骂老人的行为,亲自登门向陈老先生致歉。
执法人员对该超市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处罚金12000元。
案例九:真假西门子 投诉转案件
2018年4月,赵女士通过12315电话投诉,称她在某装修公司进行房屋装修,当时合同约定使用“西门子"品牌的开关,但在施工过程中赵女士发现使用的是假冒产品。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将该起投诉转办至辖区内的敬亭山市场监管所。
经调查了解,当时装修公司做促销活动优惠幅度大,赵女士匆忙之下与装修公司签订全包合同,合同里标明开关使用“西门子"开关,价值800元。该装修公司第一次给赵女士安装的是“SIVEWES"开关,赵女士发现该英文字母与德国西门子“SIEMENS"有区别,于是找到装修公司理论,很快装修公司为赵女士提供了标称为“SIEMENS"的开关,但赵女士对真假依旧起疑。
执法人员随即到赵女士正在装修的房屋查看,实际统计了该装修公司提供的标称“SIEMENS"开关数量,同时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安徽办事处取得联系,发送现场“SIEMENS"开关照片初审鉴定,初步结论是侵权假冒西门子。此时执法人员立刻赶到该装修公司展开调查,现场检查发现一楼二楼都有各种型号的“SIVEWES"、“SIEMENS"开关,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扣押,并将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一同拍照送至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经该公司鉴定系假冒产品。
经调解,装修公司免费为赵女士更换为正品公牛开关,价值1500元,赵女士表示满意。对于该装修公司的违法行为,敬亭山市场监管所已立案查处,罚款5000元。
案例十:市场卫士雷霆行动,净化环境争分夺秒
2018年7月3日韩先生通过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反映,他在寒亭镇的某超市购买了一罐百威啤酒,饮用时发现已经过期,特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希望食药部门可以进行查处。接到该举报后,西郊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至被投诉超市,经现场检查,韩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在该超市货架上,共发现44瓶过期330ML红色装百威啤酒,当即进行扣押,并立案。
最后,西郊食品药品监管所对该超市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百威啤酒"44瓶。2、没收违法所得1.6元。3、罚款人民币10000元。并依照《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韩先生奖励人民币4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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