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排污超标近两千倍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摘要]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本报讯 1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保部挂牌督办的宣城欣旺碳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在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庭审。
经查,2017年9月11日8时许,被告人宣城市欣旺碳业有限公司二车间生产负责人匡毅镇,明知2台加碱泵设备已损坏,仍继续排放未加碱中和处理的污水至9时许。13时40分许,被告人再次排放上述污水至13时50分许,后被宣城市环保局当场查获。上述排放污水经地表径流排入水阳江。经监测,该公司排放污水中锌含量为3.66×1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1829倍。检察机关认为,匡毅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欣旺公司外排污水锌含量超标1829倍,严重污染了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12月,宣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匡毅镇提起公诉,同时对该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出示了专家意见书等相关证据,发表了出庭意见。诉讼请求提出,要求被告单位宣城欣旺碳业有限公司偿付生态环境损害、生态修复费用及相关事务性费用共计165725元。被告人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赔偿一切费用,请求法庭从轻处理。法庭将择日宣判。 (记者袁中锋)
新闻推荐
1月7日上午,出席政协宣城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委员们满怀激情地陆续抵达驻地报到。...
宣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宣城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