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文明办主任高双玖就贯彻落实《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答记者问

宣城日报 2019-01-05 10:36 大字

记者:请你谈谈对《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的意义和作用有何认识?

高双玖:《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对于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展示全国文明城市品位内涵具有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宣州区作为唯一市辖区,是《条例》落地落实的主阵地。宣州区文明办作为区文明委的工作机构,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是应尽之责。我们将主动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作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采取“理论+实践”等模式推动落实。

记者:在《条例》的学习宣传上,你们将采取哪些方式方法?

高双玖: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是《条例》常态落细、长效落实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将多形式营造全域学习宣传氛围。前期,已共向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发放《条例》单行本7400册。全区各级各地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党员集中学习等各类载体,采取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手段,扩大《条例》宣传面、覆盖度和知晓率,同时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群众学以致用、规范言行,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和鼓励各地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管理规约。

记者:推动《条例》落实,你们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高双玖:推动《条例》的落实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久久为功。我们将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发挥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将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重点内容,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评选的重要依据。要求各单位将干部职工遵守《条例》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二是强化重大文明主题活动引导。结合文化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惠民活动,将条例内容融入文化节目展演,渗透群众日常生活。利用市民学校、农家书屋、文明实践活动推广普及文明礼仪。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作用,利用“小手拉大手”等校园主题活动,促进未成年人遵守《条例》、释放效应。三是强化不文明行为常态劝导。组织文明劝导员和“五老”、青年、巾帼等志愿服务力量不定期在商场车站、社区网格、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六乱”等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四是强化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对照《条例》要求,敦促公安、城管等部门对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性案件,“以案说法”形成威慑,回应群众期盼。(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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