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立法促文明

安徽日报 2018-12-10 10: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鑫)从2019年1月1日起,《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宣城探索”,进一步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建设更高品质的全国文明城市。

该条例共6章46条,包括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促进、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特别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音扰民、高空抛物、小区内搭设灵棚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制约,并配合处罚惩戒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和期盼,为制止纠正不文明行为提供了法律支撑。

宣城市文明委明确今年12月份为该条例的集中宣传月,包括印制条例单行本、发布宣传公益广告、推送手机宣传短信、编印《市民文明手册》、发布“文明宣城”20条等。该市还将探索建立辖区内公民文明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志愿服务推进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适时组织开展辖区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测评评估,确保该条例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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