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一线·“访调对接”成功化解集体上访

安徽日报 2018-11-21 10:18 大字

本报记者 李晓群

因对擅自砍伐乡村学校校园内的树木并拆除健身器不满,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61户村民集体到乡政府上访。接访后,五星乡政府认为此上访事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处理,遂在信访环节按照 “访调对接”模式委托司法所调解。

五星乡司法所立即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展开调查。经了解,村民们反映的问题是原某小学的校室权益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几年前,因乡镇小学规划调整,原某小学被合并至某某中心小学。空闲出来的该小学处于村中心位置,且绿树成阴,并置办了部分健身器材,成为村民健身休闲场所。后来,某某中心小学将某小学闲置的校室整体出租给王某。王某未征得某某中心小学和当地村民同意,擅自砍伐校园内部分树木并拆除部分健身器材,引起村民强烈不满。

村民们认为,某小学使用的土地系村民组集体无偿提供,如果办学将继续支持,但改作他用,村民组集体将收回土地使用权;校室出租,村民组集体应该享受利益分成。同时,空闲校园的出租,影响了村民的休闲健身。于是,村民们向乡政府提出 “撤销校室租赁协议、将原学校改建为群众休闲活动中心、赔偿损毁的树木和健身器材并恢复原有绿化”等要求。

调解过程中,专职人民调解员首先安抚村民情绪,积极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劝说村民理性表达诉求。为尽快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和群众的诉求,征得上访村民、校方及承租方同意后,调解员和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联合进行了调解。

面对调解,承租方王某不同意修复绿化、健身器材和支付相关赔偿,调解陷入僵局。为此,调解员与王某单独谈心交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指出其破坏绿化是错误行为。经过反复沟通,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转变了态度,调解继续进行,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某中心小学与承租人王某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王某对砍伐的树木进行赔偿,并恢复损毁的绿化;某某中心小学对承租人王某的装修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调解协议签订后,61户村民表示接受调解意见,不再因此事上访。一起集体上访事件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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