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全面推行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

安徽日报 2018-10-11 11: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鑫)记者日前从宣城市环保局水污染防治工作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8月,全市共计产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1540万元、污染赔付资金990万元,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550万元。

宣城市探索全面推行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于今年1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市域内10个省级补偿断面、8个跨县(市、区)界断面被纳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按月测算各断面污染赔付或生态补偿金额,并通报各地政府、各有关单位。

做实做细生态补偿工作,以经济杠杆撬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更高台阶。截至8月底,宣城市7个省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25个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8%,2个市级、1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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