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民政局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宣城日报 2018-09-14 10:55 大字

本报讯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按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完善民政领域信用体制机制建设,构建信用文化,全面推动民政领域信用建设。

全面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该局已于去年,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存量社会组织(2016年底前成立的)统一信用代码转换工作,全市已对1768个社会组织进行了赋码,并全部回传至全国统一代码中心,建成了社会组织的“身份证信息库”。

开展社会组织诚信承诺。该局在社会组织中广泛开展“三项承诺”,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由社会组织出资人提供开办资金捐资承诺书,由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提供社会组织党建承诺书,要求存量社会组织负责人提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承诺按照诚实守信和自律自治原则,依法开展活动。社会组织违反承诺的行为,将记入该社会组织的失信行为记录。今年初,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等6家社会组织,联合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诚信自律倡议,并承诺依法开展活动,规范自身管理,开展诚信服务。

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今年2月份,该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结合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随机抽查等工作的开展,依据社会组织失信情形,适时发布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社会组织的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进行分类,建立专门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档案库。

推进民政服务对象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该局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及时归集社会组织法人、低保对象等基础信用数据,按时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双公示”数据报送,目前已累计推送数据50余万条。依托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平台”“慈善中国平台”,全面公开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方便查询。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开,依托“全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示系统”,对市级16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进行了集中公示。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登记备案的审查,通过查询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获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发起设立的社会组织不予受理,对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督促社会组织通过内部民主程序予以调整。(本报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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