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推出小额执行案件责任保险

安徽日报 2018-06-12 09:47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严炎 记者 张敬波)“太感谢你们了,幸好你们推出了小额执行案件责任保险,不然现在我一分钱都拿不到。 ”6月7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握着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声感谢。当日,包括李某在内的10名申请执行人,一共获得105563.82元理赔款。这也是安徽省法院在全国首次引入小额执行案件责任保险机制,以化解“执行不能”难题。

着眼于解决当事人健康权、抚养权、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中 “执行不能”的问题,宣城中院先试先行,日前正式与人保财险宣城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出小额执行案件责任保险新机制。该保险明确,在法院和保险公司共同审核确定后,3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可以在诉讼立案或执行时自愿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保险公司则根据执行款项到位难易程度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费。在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仍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后,由保险公司代为给付案件未执行部分本息及诉讼费、执行费,保险公司则取得向被执行人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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