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实行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 力争九成患者看病不出县

新安晚报 2018-04-24 10:23 大字

宣城市近日出台《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根据人口及地理位置等,对乡镇卫生院分类设置为一、二、三类,这一创新举措是通过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其中,一类乡镇卫生院将通过1~3年的发展,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实现分级诊疗,提高县域内就诊率。

《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县域门急诊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服务量占县域住院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分类管理是要强化各类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承担区域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分类原则,各地重点建设2~5所一类乡镇卫生院,大力发展二类乡镇卫生发展,全力帮扶三类乡镇卫生院。

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一类乡镇卫生院即综合型乡镇卫生院,将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主,服务覆盖范围辐射周边2~3个乡镇,覆盖人口不低于4万,其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强,为县城外辐射一定区域的医疗服务次中心,并承担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力争通过1~3年发展,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住院病人占乡镇区域内总住院人次35%以上,手术病人占收治人数8%以上,能开展孕产妇保健分娩和危急重症筛查服务,建成3~4个特色专科。二类乡镇卫生院即医防型乡镇卫生院,辐射能力较弱,为本乡镇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起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服务。以一级甲等医院为目标,具备开展一、二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能开展孕产妇保健、分娩和危急重症筛查服务。三类乡镇卫生院即公卫型乡镇卫生院。距离县城较近或位于偏远山区的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较弱,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全科诊疗服务。

根据功能定位,一类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配置,二类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一级医院标准配置,一类乡镇卫生院设备设施要满足服务需求。人员配置上,根据实际开放的床位,在现有编制基础上合理确定各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量,不足部分按照建立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有关规定予以动态调整,临床专业技术岗位优先满足一二类乡镇卫生院发展需求。乡镇卫生院编制实行县级统筹、乡镇所有、统一使用的管理模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县域医共体统一招聘,牵头医院统一培养使用。

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该《意见》还要求,对一、二、三类乡镇卫生院分别出台具体的补助标准,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对规模较小的乡镇卫生院增加财政保障。陈旭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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