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积极救助生活无着人员
本报讯宣城市民政部门针对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精心组织,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救助无缝衔接。
进一步完善以市、县两级救助管理机构为主体,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救助站(点)为补充的救助服务网络体系。建立了救助管理机构、站(点)对接联动机制,实现救助服务网络全覆盖。全市6家救助管理机构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设立了救助服务站(点),并配备了专职(兼职)救助信息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辖区流入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并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加强返乡流浪乞讨人员的监管和干预、帮扶,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的现象。
扎实开展寻亲服务,竭力帮助滞留人员寻家。民政部门建立快速查询机制,针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对象,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寻亲公告。对发布寻亲公告无果的受助人员,在其入站后7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公安部门采集DNA血样,录入全国打拐信息库,并及时反馈。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建立滞留人员定期面谈机制,持续查找寻亲线索。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成功帮助55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对象找到家人,并顺利护送返乡。
提升并强化站外托养监管,有效保障托养对象权益。督促托养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做到巡查无遗漏、查完有记录、记录无缺损;建立托养人员定期体检制度,防止托养人员托养前、托养中患有传染病、危重病以及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复发,发现托养人员患病、身体不适及时送医救治;加强托养人员饮食保障、卫生防疫、护理照料等服务,把关爱举措落到实处。
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主动救助专项行动。密切关注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动态,实施分类救助。发现患病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安排送医救治;对既不愿进站接受救助,又不愿返乡的,提供必要的御寒物资和食品,并发放救助联系卡,建立救助档案,做好定期跟踪回访。加强与城管部门协作,互通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本报记者汪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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