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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盗窃前雇主 判刑罚金担罪责

皖南晨刊 2017-12-06 14:17 大字

宣州讯(张志勇 杨静)发现前雇主管理漏洞,就心存侥幸,伙同他人盗窃以前工作仓库的货物。日前,经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阿进、阿云、阿军、阿刚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各处五万元至六千元不等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16年11月26日,经营卫浴生意的一位老板去仓库拿货时,发现少了很多货遂报警,可蹊跷的是,仓库的门是完好的,窗户也还是用木条封上的。而这样类似的蹊跷事也发生在宣城另一位经营卫浴管道批发生意的老板身上,他在2016年8月、9月及2017年正月初三,到自家仓库拿货时,发现仓库内物品被盗并先后报警。离奇的是,每次被盗的前一晚仓库内的监控断电了一会儿,没有任何画面,过两三个小时又通电了,而且仓库门也是完好的。接到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很快将阿进、阿云、阿军、阿刚先后抓获归案,四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查明,四人皆系90后,宣州区人。阿进曾在市区的这两位前雇主的仓库打工,发现前雇主平时做生意很少去盘点仓库,只有生意来了去仓库拿货,遂心存侥幸伙同他人盗窃。阿进等人每次盗窃或是利用阿进以前上班时私配的钥匙,或是翻窗,而且他们每次盗窃后都会将门窗恢复原样。

经查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阿进、阿云先后与阿刚、阿军商议,多次盗窃阿进的两位前雇主位于市区某仓库里的座便器、蹲便器、PVC管、PPR管等货物。其中阿进、阿云作案10起,盗窃财物价值6.5万余元,阿军作案5起,盗窃财物价值4万余元,阿刚作案3起,盗窃财物价值9000余元。案发后,阿军亲属代其退出部分赃款,阿刚退出部分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四人归案后及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案发后,阿军、阿刚退出赃款予以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综合四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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