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宣城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宣城日报 2017-08-04 23:30 大字

一、宣城市区市民文明公约

五要:要爱国敬业、建设家乡;

要保护环境、文明旅游;

要诚信友善、公平正义;

要志愿服务、和谐相处;

要守法明理、孝老爱亲;

五不:不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不乱摆摊点、乱搭乱建;

不乱停车辆、乱穿马路;

不乱贴乱画、损毁绿地;

不酗酒赌博、封建迷信。

二、宣城市民日常文明行为规范“十请十不”

行人请走人行道,不横穿马路;

电瓶车请走慢车道,不逆行;

车辆请停在车位里,不乱停;

垃圾请分类入桶,不乱扔;

出门请备纸巾用,不随地吐痰;

吸烟请在吸烟区,不乱丢烟头;

车里请备垃圾袋,不从车窗抛物;

请有序排队、主动让座,不插队和抢座;

楼道里请勿放杂物,不在小区里种菜养家禽;

遛狗请牵绳、清理粪便,不让狗吓人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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