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民工摔致伤 人民调解帮维权

宣城日报 2019-07-04 08:48 大字

“回去好好休息,明年这个时候我还得请你来帮我采茶叶。”调解室里,和解后的双方当事人友好地攀谈着。一起因摔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就此化解,外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又是一年采茶季,每年的这个时候,当地茶农们都要雇请大批采茶工。张某,男,浙江安吉人,几年前来到郎溪涛城镇承包种植了千余亩茶园,为解决用工问题,今年张某经人介绍从河南省雇请了一批采茶女工,王大姐便是这批外地雇工中的一员,本想着能为家中增添收入补贴家用,却天有不测风云,王某在采茶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致其左手腕骨折,后被雇主张某送往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500元,出院后,王某请求雇主张某支付其误工费及后期治疗等费用,双方发生分歧,眼看着春茶采摘即将结束,同乡们将陆续返乡。无奈之下,王某来到该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该所调解人员热情接待了王大姐,在获悉情况后,一方面及时安抚其急躁不安的情绪,并表示一定会帮助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则及时通过雇主承包的茶园所在地的村委会与雇主张某取得联系并核实纠纷信息。张某表示王某的摔伤完全是由于其自身不慎造成的,况且医院的治疗费已经为其垫付,并在王某休息期间提供其食宿,张某认为自己没有其他更多的赔偿义务,对于受伤事件王某自身应负很大责任。针对张某在承担责任上的错误认知,调解人员当场向其宣传讲解了有关“雇工在从事雇用劳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同时劝导雇主站在民工的角度换位思考,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说服劝导,张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惭愧地低下了头,并表示愿意承担王大姐所有治疗费用包括后期治疗费及其受伤和休息期间全部误工费。看着手里的赔偿款,王大姐对着调解员连声感谢。此时斜照的夕阳透过窗户洒进调解室内,暖暖的让人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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