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郎溪讯近日,一位拄着拐杖的群众来到郎溪毕桥司法所,希望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能够帮助他取得应有的补偿。
原来,4月初,来访群众李某某在毕桥某工厂打工,由于其他工人在车间的操作失误导致李某某脚背骨折受伤,事故发生后,工厂老板立即将李某某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共计1万多元。李某某经过治疗出院后,打算回家继续休养,因此前往工厂与老板协商,希望工厂老板能够支付医疗补助及误工等费用,工厂老板认为已经支付了李某某的医疗费用,只答应再给李某某2万元的后续补偿款。李某某认为2万元太少,希望最少拿到5万元的后续补偿款,双方对补偿款有差异,因此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将工厂老板请到司法所,开展面对面调解。双方的矛盾所在是后续补偿款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讲解了相关规定,李某某在工作期间受伤,依法律规定认定为工伤,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李某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判决;其次依照工伤赔偿标准对所有费用进行了核算,并在征询律师的相关意见之后,得出了一个大致赔偿金额。在理清法律责任的同时,从情、理两个角度,对工厂老板和李某某进行劝说,权衡双方的实际困难,最终,工厂愿意再拿出4万元后续补偿款补偿给李某某,李某某对此结果也比较满意,双方在毕桥司法所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一场工伤引起的纠纷圆满解决。(靳立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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