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

宣城日报 2019-01-16 10:36 大字

(1)什么是就业见习?

答: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毕业生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2)哪些人员符合参加就业见习条件?

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及国家级贫困县中职毕业生。每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3)哪些单位可以申报为就业见习基地?

答:市本级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符合市本级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基地。

(4)现行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每月多少?

答: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

(5)见习时间算基层工作年限吗?

答:根据皖人社发〔2017〕54号文件规定,见习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

(6)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补贴?

答: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省级拨付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剩余部分由受益财政(主管人社部门同级财政)与用人单位按照4:6比例分担。留用见习人员奖励补贴: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见习指导补贴:根据见习人数,对见习基地按照人均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费用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人均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7)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哪些业务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办理?

答:目前,档案转入申请、档案转出申请、出具相关证明申请、提供档案材料申请、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可直接在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ahggz

p.gov.cn/wr/a/a/wraa_cont.html)办理。

(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9)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有哪些作用?

答:1.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过程时,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1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12)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答: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13)自考、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答:对自考、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代管档案的,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信息结果,有其他学历、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要将所有档案材料一同转入,防止重复建档。

(14)留学人员如何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答:需提供高中学籍等国内学籍材料、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成绩单原件、国外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等工作材料。

(1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申请转出需要哪些材料?

答:根据皖人社秘〔2014〕53号文件规定,申请时须提供转档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或其他接收证明材料。单位委托代管人事档案的,申请转档人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16)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是否接收个人自带档案?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皖人社秘〔2014〕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个人自带档案。高校毕业生档案也可由学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

(17)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吗?

答:根据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1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移时还需要开具工资介绍信吗?

答:根据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转递档案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19)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手续吗?

答:根据皖人社秘〔2014〕216号文件规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需要再为代理的流动人员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等手续。

(20)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是否还收取档案保管费?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21)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答: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就业见习业务咨询电话

市本级:0563-3021979;宣州区:0563-3025242;

郎溪县:0563-7015642;宁国市:0563-4036686;

泾县:0563-5102637;绩溪县:0563-8167992;

旌德县:0563-8603679;广德县:0563-602727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咨询电话

市本级:0563-3021979;宣州区:0563-3025242;

郎溪县:0563-7015643;宁国市:0563-4036686;

泾县:0563-5102637;绩溪县:0563-8167992;

旌德县:0563-8603679;广德县:0563-6020275

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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