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引纠纷 司法所成功调解

宣城日报 2018-12-25 10:36 大字

郎溪讯近日,郎溪县新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群众张某求助,2018年11月某日上午,其母亲陈某在步行回家途中被李某驾驶的面包车迎面撞上,由于车速过快,陈某当场死亡,事后与肇事司机李某协商解决,但没有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现申请新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处。接到申请后,新发镇调委会随即登记受理,并及时组织调解员了解情况和展开调查,捋清事故具体情况。

事发当日,李某驾驶面包车前往开发区上班,由于路况较为复杂,李某驾驶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不幸将路人陈某撞倒在地,面包车冲到路边店铺台阶停下,李某下车查看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交警队报警电话,医院救护人员和交警队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施救并进行现场调查。后陈某被宣布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李某被交警队认定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

肇事司机李某系新发镇某村低保贫困户,与年迈的老母亲、妻子一家三口共同生活,仅靠他打工的微薄收入及国家政策性照顾维持生活,面对高额赔偿费用,李某认为对方要求赔偿数额太高自己无力赔偿,于是双方纠纷陷入僵局。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让其端正心态,充分肯定了其在事故发生时没有逃逸而是积极进行妥善处理的行为,鼓励其以自身实际行动争取受害人家属的宽容和谅解,但其行为的确给他人的生命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随后,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其讲明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为其详细解释了有关规定,向李某讲述受害者家庭情况,让李某认识自身错误,积极配合进行调解。

另一方面,安慰受害者亲属,稳控家人情绪。赔偿方面,鉴于李某家庭情况,赔偿是否可以适当让步。

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12月初,在郎溪县交通事故中队,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了合情、合理、合法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由李某一次性赔付死者陈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18万元,其余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陈某家属对肇事司机李某的过失行为予以谅解,自愿写下谅解书。(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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