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告状难”真正成为历史安徽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2%
[摘要]我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2%
本报讯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2%,3年来,安徽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稳步推进,效果明显。5月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立案登记制改革3周年成效发布报告。
统计显示,2015年5月,安徽省开始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3年来,安徽省法院受理案件量呈大幅增长态势,2017年安徽省案件量历史性突破100万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515483件,较2014年一审案件数同比增长42%。“当事人诉权得到充分保障,长期以来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致平介绍。
据了解,安徽省法院还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机制,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目前,安徽省法院已经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一厅一网一线”的功能,强化“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深度应用。在诉讼服务大厅提供自助查询机、诉讼服务一体机、导诉机等信息化设备,努力实现“线上一次不用跑、线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全面提供网上预约立案服务、自助立案、邮寄材料立案等方式,供当事人选择。2017年全省法院网上登记立案率达32%。全省三级法院基本实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网上流转,案件流转速度不断加快。全省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咨询立案流程、查询立案信息提供了便利,其中2017年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热线共接听来电132545次。
为了应对诉讼案件“井喷”式增长,安徽省法院建立立案前多元化解和立案后“分调裁”机制,构建分层递进的多元解纷渠道,将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诉前。2017年全省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案件10万余件,占全省一审民商事案件的五分之一,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共办理各类速裁案件17828件。目前,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郎溪县人民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16家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省共有97家法院设立116个程序分流员、84家法院设立111个速裁团队。 (陶庆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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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作出《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随后最高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于2015年5月1日起在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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