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英烈名誉权 宣城中院在线调解民事公益诉讼案

安徽法制报 2020-04-10 10: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唐欢 通讯员 洪骏 杨莘茹)4 月 3 日下午,宣 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在线审理方式,成功调解罗某、郭某某侵 害时代楷模、烈士李夏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罗某、郭某 某同意在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在国家级纸质媒体上进行公开赔 礼道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经审理查明,2019 年 8 月 10 日,时任绩溪县荆州乡党委委 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驻荆州乡监察专员的李夏同志在抗击 “利奇马”台风过程中因山体塌方不幸因公殉职。李夏同志牺牲 后,社会各界人士纷纷通过多种渠道表达对李夏同志的致敬和 哀思。但罗某、郭某某为发泄情绪、挑衅网友,先后在微信公众 号留言区、百度贴吧等网络平台公然发表贬损李夏名誉的不当

言论,引起网友强烈愤慨,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

另查明,李夏同志先后被追授为“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全

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安徽 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2019 年9 月20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 评定李夏同志为烈士。2019 年10 月23 日,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 李夏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因受疫情影响,两被告皆在外地,为尽快恢复烈士名誉,该 院决定采用在线诉讼方式审理该案。经当庭调解,被告罗某、郭 某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诚恳地向李夏同志家属以及 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表示将学习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做 遵纪守法公民,希望得到英烈家属和社会各界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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