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律师:可申请鉴定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9-13 10:25 大字

[摘要]律师:可申请鉴定

■ 本报记者 胡明兵

“材料上的签名是我的字迹,但不是我自己写上去的,而是从其他地方复印上去的,我该怎么办? ”近日,绩溪县读者老包(化名)多次和本报记者联系,咨询这一问题。

记者了解到,老包几年前和别人合伙办理了一家公司,法人代表是老包。之后,由于种种原因,他将公司转给了他人,那是2016年2月间的事。据老包说,当时,他亲自去办理的法人变更手续,并在相关材料上签了字。

老包告诉记者,让他没想到的是,今年,他曾经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遇到一场官司,法官通知他去应诉,他一下懵了。 “公司已经转给他人了,法院怎么会通知我应诉? ”之后,他了解到,在他丝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又被转回到他的名下。

知道这个消息后,他就去了绩溪县市场监管局。他认为,公司已经转给他人,被再次转到他的名下,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他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给他一个说法。该县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调出档案后告诉他,申请变更的材料上有他的签名,但老包看过签名后觉得,签名字迹确实像自己的,但不可能是他亲自写上去的,可能是把他在别的地方的签名复印上去的。老包的看法并没有被县市场监管局认可,双方各执一词。

接到老包反映后,记者即将此情况通报给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该局陈副局长表示,会安排调查了解。随后他安排该局行政审批股王股长回复了相关情况。王股长告诉记者,在申请法人变更材料上,确实有老包的签名。她对签名作了形式上的审核,认为没有问题,于是就按照规定办理了。如果老包认为没签字,该局违规办理了变更手续,可以到法院起诉,该局将按照法院判决处理。

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认为,签名是亲手写上去的,还是复印上去的,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老包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鉴定,如果确实不是他所签,那就说明他不知情,市场监管局应该给他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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