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照”底片竟要另收费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7-10 16:10 大字

近日,绩溪县消费者胡女士带孩子在某儿童摄影店拍摄了一组价格为599元的“百日照”,收据上标注有“底片全送”的字样。摄影师共拍摄80多张照片,当胡女士付款后才被告知底片只赠挑选入册的20张,其余底片要另收费。胡女士认为商家应该履行承诺,免费赠送所有底片,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好向绩溪县消保委请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该摄影店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摄影店以别的消费者来购买套餐也是只赠送入册的20张照片,要一视同仁对待消费者为由拒绝消费者底片全送的诉求。消保委工作人员向摄影店宣传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经营者通过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作出承诺的,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应当与承诺相符。广告、产品说明、店堂告示等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明确指出,其不履行承诺的经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将本次拍摄的全部底片赠送给消费者。

绩溪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细看合同里的所有条款,将拍照的服装套数、入册相片、底片归属、相册材质及大小等内容写进去,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另外要与商家约定相片、影像等有关资料的所有权问题,这些资料的版权如归消费者所有或未经消费者允许,摄影店不得转载或使用,对于消费者不认可的作品,商家应当面删除。 (汪冬青)

新闻推荐

绩溪“两长制”:以共融实现多赢

绩溪讯自从今年6月中旬绩溪县团县委牵头组织开展“河小青、林小青”启动仪式暨母亲河寻源交友活动以来,“河小青”、“林...

绩溪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绩溪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