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林长制保驾护航绩溪县率先推行“林区警长制”

安徽日报 2018-04-20 09:43 大字

[摘要]绩溪县率先推行“林区警长制”

本报讯(记者 王恺)为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从今年4月1日起,绩溪县以森林公安为主体,推行“林区警长制”,配合各级林长履职,狠抓资源保护,强化依法护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为林长制全面落实保驾护航。这是安徽省率先推行林区警长制的创新做法。

该县建立起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担任林区“总警长”,1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设立“一级警长”,11个乡镇林区设立 “二级警长”的责任体系。各警长是责任林区内所有查处涉林案件、保护野生动植物、指导森林防火、助力乡村振兴等涉林事务的第一责任人。

该县还将实施林区警长制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落实林区警长制工作责任,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确保林区警长制各项工作落地抓实,以达到创新森林公安打防控新机制,及时发现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排查涉林矛盾纠纷和涉林隐患,及时应对处置涉林突发案(事)件,提高林区见警率和实战能力,全力服务和保障“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进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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