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全国仅有的9个地级市之一 系安徽省唯一一个
◇本报记者 顾维林
9月21日,一个好消息从浙江安吉召开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传来:宣城市正式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市,也是全国仅有的9个地级市之一。
“生态宣城”赢得“满堂彩”
事实上,在摘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这块金字招牌之际,国家环保部在此前还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和国家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宣城市绩溪县和旌德县分别上榜。至此,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赢得“满堂彩”。
回顾宣城市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的过程,不难发现,宣城市获得了一项又一项的荣誉,“生态宣城”的抢眼“成绩单”一再拉长。
2013年,宁国市、绩溪县获得国家生态县(市)命名;2014年,宣城市获得“安徽省生态市”命名,成为安徽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省级生态市;2015年,泾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并获得命名;2016年,郎溪县、广德县和旌德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宣城市实现了国家生态县全覆盖……
这些荣誉是宣城人为生态建设付出不懈努力的最好回报,也是宣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佐证,更给山水诗乡平添了一份份荣耀和光华。
步步铿锵推进创建工作
回头看看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历程,可谓是步步铿锵、蹄疾步稳。
2016年7月20日,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在全省率先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目标,印发实施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生态立市”的先导战略地位。
2016年8月,宣城市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宣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12月22日,省环保厅受环保部委托举行《宣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论证会,并顺利通过论证。
2017年2月,《规划》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4月6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宣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并上报省环保厅和环保部备案,成为安徽省首个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前期工作的地级市。此外,组织编制了《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清单。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自觉落实责任任务,扎实推进考核指标不断提升;并在全省率先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河长制、空间规划等上级指定的试点工作任务。
辛勤付出终结硕果。多年来的努力,让宣城市最终圆梦,顺利捧回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这块金字招牌。
生态文明创建造福于民
9月21日清晨,尽管阴雨绵绵,但一大早,家住市区碧桂园小区的刘女士就起床晨练。“宣城的环境真是越来越好了,生活在这里我觉得特别幸福。”刘女士说,现在每天清早,她都要围着泥河公园走上一圈,在锻炼身体的同时,还能享受到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
刘女士的感受,源于宣城市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家底”,更离不开宣城市多年来的生态文明建设。
多年来,宣城市突出抓好生态环境治理和环境质量改善,将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享受优美的人居环境,作为孜孜以求的创建目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如今,宣城的山更绿了,水更清了,“宣城蓝”也成了一种屡见不鲜的景象。
具体来说,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16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81.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而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近年来,宣城市严格落实“水十条”,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层次、抓重点,全面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更值得一提的是,省环保厅近日下发《关于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宣城市荣获2016年度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其中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得分均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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