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翻山越岭化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汤志勇李建军)近日,泾县司法局茂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林权纠纷。
12月10日,茂林司法所接山水村调委会主任反映,其村汪山组李某、许某华两户因山界矛盾已纠缠几年了,经村里多次调解和林业站两次调解均未成功,要求司法所参与此次调解,司法所受理后调解员前往调查调解。
由于当事人许某华的丈夫8年前病故,在世时与李某互换一处竹林,但许某华坚持说老公在世时没跟她说,她不认可。在调解现场,调解员发现有一颗毛竹上用油漆写着“严禁挖笋”竹界,经许某华确认,是她丈夫生前所写。于是,调解员抓住这一有力证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确定了林权界线。一场持续几年的纠纷得到化解,双方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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