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错再错! 男子二次酒驾 被拘留

玉林晚报 2019-07-25 07:29 大字

去年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的男子廖某某,于7月17日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查处。目前,廖某某因二次酒驾被拘留。

7月17日21时30分许,高管二大队民警在国道324线(茂林镇金谷路口)处开展中南片区联合整治行动时,在对一辆车牌为粤HR××2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廖某某满身酒气,且未能出示驾驶证,于是民警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廖某某曾于去年在教育中路宁屋角路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一大队查处。廖某某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对廖某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依法扣留机动车,给予其5日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7月18日晚,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廖某某移送玉林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冯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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