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两级法院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本报讯自中央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3件198人,一审审结23件130人。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3件96人。中院二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2件70人,审结12件70人。已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共判处罚金248万元,无一人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均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任务由“一把手”负总责。并及时出台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工作会议,细化分解压实责任,持续聚焦发力,切实做到上级部署要求到哪里,组织发动就深入到哪里,贯彻落实就跟进到哪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推进。
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全市法院牢牢扭住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不放松,对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从严惩处,严格非监禁刑的适用,全市法院一审已审结的23件案件,有7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一被告人适用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严格依法办案,对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决依法予以纠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如泾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的周强等聚众斗殴案,公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两级法院认为该起案件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遂坚守法律底线,依法未予认定。宣判后,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强化职能延伸,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部门执法缺失、可能隐藏的“保护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惩治意见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一案三查”,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深挖“保护伞”和涉黑涉恶线索。两级法院目前共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共11条。同时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郎溪县法院审理的“套路贷”案件,是全省第一例当庭宣判的“套路贷”犯罪案件,通过网络直播、组织旁听的形式,取得了强烈社会反响。
(本报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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