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大组织拟任命干部 进行任前法律考试

宣城日报 2019-02-27 10:36 大字

泾县讯日前,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9名拟任命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此次考试对象主要为提请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选。

近年来,泾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根据上届县人大常委会修订的考试办法规定,考试总分100分,其中:40%采取闭卷考试,60%采取开卷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审议任命,可以补考。补考合格者,提请下次泾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补考不合格者,一年内不得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

据悉,自实施“40%闭卷+60%开卷”考试办法以来,泾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对127名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凤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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