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培训资金成了招待费泾县一村书记受处分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1-04 12:06 大字

[摘要]泾县一村书记受处分

前不久,泾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桃花潭镇包村党支部原书记房立新(2018年7月卸任)截留挪用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的案例。经查,房立新在任桃花潭镇包村党支部书记、桃花潭包合吊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期间,截留泾县残联拨付给桃花潭包合吊瓜专业合作社的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0.55万元,用于结算招待费。 2018年3月,房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下半年,泾县残联分两次拨付给桃花潭包合吊瓜专业合作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共2.52万元。其中,1.97万元用以支付了两次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相关费用。

“余款0.55万元怎么处理呢? ”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嘀咕着。

“咱合作社好像还有些招待费没付吧? ”其中一位理事提出来。

“对,好像有好几千块钱未付。 ”大家似乎都想起来了。

“那就拿着剩下的0.55万元去冲销吧。 ”包村党支部书记、合作社理事长房立新提议道。

“招待费总挂在账上也不是个事,又没有其他经费来源,用这笔钱冲销也好。 ”房立新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2015年2月16日,饭店老板王某便带着发票到合作社会计处报销了0.55万元招待费。就这样,原本该用于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的专项经费被截留一部分用于结算招待费。

时间一天天过去,因合作社种的吊瓜产量不高,市场销售不景气,经集体决议后,合作社于2017年11月17日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房立新等人以为截留专项资金支付招待费的事也能随之一笔勾销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2017年9月26日,县纪委收到县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在县残联拨付给泾县桃花潭包合吊瓜专业合作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2.52万元中,列支0.55万元招待费,桃花潭镇包村党支部书记、桃花潭包合吊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房立新对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

2017年10月12日,县纪委向桃花潭镇纪委交办了该问题线索,并重点督办。 11月7日,镇党委会议一致同意对房立新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镇纪委在送达了《立案决定书》后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

“合作社组织了几次技术培训?什么时候组织的?都有什么人参加? ”镇纪委工作人员问道。

“先后组织了2次,分别是2014年11月和2015年10月,残疾人有111人次参加、其他村民有87人参加。 ”房立新回答道。

“培训费用从哪里来的? ”镇纪委工作人员步入正题。

“2014年下半年,县残联拨给合作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2.52万元,培训费用主要从这笔资金列支。 ”房立新说。

“2.52万元专项资金都用作培训费了吗?有没有用作其他开支? ”镇纪委工作人员进一步问道。

“除了培训费用,还支付了一些瓜蒌苗款等,合计1.97万元。 ”

“余款0.55万元用到哪里去了? ”

“这个……考虑到还有些招待费没付,我就和合作社几个理事口头商议了一下付了招待费。都怪我一时糊涂,但我绝对没有占为己有。 ”房立新有些惭愧。

“为什么是口头商议,合作社有没有相关财务制度? ”

“合作社平时没有经营性收入和支出产生,也就没有制定相关财务制度,平时支出都是与理事们商量后开支,都是由我签字审核的。 ”房立新说。

房立新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他承认自己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合作社理事长却没有带头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挪作他用。

房立新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合作社理事长,对截留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支付招待费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7日,房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泾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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