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法治情感 助力普法宣传

宣城日报 2018-12-27 10:36 大字

法治情感的培育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得以实现的重要一环,直接影响到普法宣传的成效。如果把法治看做一种现代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表征,即是人们面对法律如何行为。在普法过程中如何使主体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形成情感联结是普法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如何以法治情感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笔者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普法的初衷是让所有的民众知晓影响社会稳定和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从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普法宣传工作就是要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深入基层去调查和了解,从而知晓群众最需要的是什么。在这两个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时就需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制定符合当地居民需求的普法宣传工作方案,让群众都能了解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这样,普法的实效就会大幅提升,普法初衷就会得以实现。

要强化服务理念。普法宣传工作要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司法行政部门不仅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更要在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援助。然而,在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基层司法所的人少事多,法律援助工作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因此,就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大力开展法律知识专业培训,将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司法一线,将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一起抓。

要转变普法教育形式。普法宣传工作要将“灌输式”向“服务式”转变,更加注重群众的参与度与互动性,在互动中产生递增和放大效应。在普法内容上,要将“工作需求”向“受众需求”转变,针对群众法律需求,结合社会矛盾化解、信访案件处理、重点群体稳控等,综合运用法律援助、上门普法、以案说法等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召力。泾县组建的“以案释法”宣讲团,征集身边典型案例开展宣讲的形式就值得借鉴。但这种宣讲要注重拓展法治宣传公共空间,要深入基层,直接面对广大普通群众,要将“突击式”向“常态化”转变,从而提升群众对普法工作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要建立“熟人志愿者”队伍。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以泾县为例,近七成多的居民生活在乡镇和农村。农村居民接受普法教育的自主性和能动性缺乏是泾县普法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所谓熟人志愿者,是指选择与当地农村有渊源关系的志愿者(比如当地农村培养出去的人及其同学、朋友、亲属等)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或通过建立一种持久的志愿服务关系使参与农村普法教育的志愿者成为当地农村的熟人志愿者。在熟人社会特征明显的农村,对待熟人是讲人情的、信任的,对待陌生人则没有情分,往往是漠视甚至歧视。

当我们的民众遇到一个具体的问题,基于对法治的熟悉、认同、信任,寻求法律解决问题,就不需要事事都基于个人的理性做出选择,这是法治实现的可靠标志。依据这种法治情感,使得法治真正作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培育法治情感,才能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跃上新台阶。(作者系泾县县委党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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