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多举措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

宣城日报 2018-06-02 10:40 大字

本报讯近年来,宣城市广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强化资源管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扑火应急预案。在进入保护区的主要路口及保护区内张贴防火宣传单、刷写标语,保护区管理站与保护区内所辖行政村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并与进入保护区内进行施工建设的人员签订防火协议书。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宣城市统一对保护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实地调查,目前已登记古树243株,并对其树高、树龄、胸径、座落位置等因子进行了实地确认和记录,建立了保护档案。

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挖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区每年开展执法检查和清理检查,协同辖区森林派出所在保护区内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药鱼、电鱼、捕鸟、非法狩猎及乱采、乱挖野生植物等行为。

加强引导,推进林业“三产”发展。各保护区都在积极摸索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下进行综合开发。近年来,泾县汀溪保护区引进“水墨汀溪”旅游开发公司,通过公司旅游开发,有效带动了当地“农家乐”的发展,现辖区内已发展“农家乐”20余户;宁国市板桥保护区受方塘乡林业站委托,管理本辖区内的木材外运工作,既加强了对保护区森林资源的管理,又增加了保护区的收入。

大力推进社区共管。针对保护区内的群众贫困面大、贫困度深、生产生活条件简陋的状况,保护区一直把争取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帮助社区群众提高种养殖业技能当作帮助社区群众增收脱贫、推动保护区与社区共建共管的工作重点。各保护区天然林都已区划为公益林,为缓解保护区资金紧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加强对扬子鳄的保护管理工作。宣城市与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加强合作,积极支持保护区开展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野外日常巡护,做好人工鳄鱼管护,强化扬子鳄栖息地管理,持续推进扬子鳄野外放归工程。从2005年起,保护区连续13年向野外投放人工繁育的扬子鳄,累计“放生”102条。

强化“林长制”建设。各级林长根据土地权属和行政管辖权落实“林长制”责任,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强化保护区实验区内旅游、安监、国土、环保、林业的综合执法,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在“管绿”、“活绿”、“用绿”上下功夫,达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的效果。(本报记者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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