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转移资产 法院紧急冻结
征收补偿款到账仍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反而偷偷将该款转移至他人名下,几番沟通不知悔改,法官果断追踪冻结。日前,泾县法院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董某某居住地将已经被另存的款项及时冻结,成功制止了董某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
董某某系泾县章渡乡人,因其经营的养殖场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造成环境污染,该县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费800元由董某某负担。后因董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该县环保局于2017年10月26日向泾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过大量调查发现,虽然董某某名下无当即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经营的养殖场所租用栏舍属于云岭镇拆迁规划范围,享有一定拆迁补偿款份额。执行法官始终密切关注董某某财产状况,直到今年4月19日,得知两天前董某某已经收到拆迁补偿款共计92700元,但并未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其账户也没有任何存款,法官遂立即与其电话联系,董某某拒不告知钱款去向。为防止董某某转移财产造成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当即驱车前往董某某居住地银行进行查询,查明董某某拿到该款后已经取出并存在其儿媳郭某某名下。执行法官立即对其中的执行标的61000元办理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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