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子成婚”换来“同床异梦”
本报讯(通讯员刘淑涓钟惠倩记者吴洋)2016年正月,张某和方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半年后,男方得知前女友为他生下了孩子,便与对方结婚。婚后方某某带着儿子居住在张某家中,却几乎不与张某交流,两人过着“同床异梦”的生活。
日前,泾县法院审理认为,鉴于双方婚姻基础薄弱,婚后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在无法调解和好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说法]为保护孩子双方和平分手
鉴于两人的孩子刚满13个月,为了将伤害降到最低,承办法官耐心劝说,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孩子交由方某某(母亲)抚养;张某(父亲)每月负担孩子抚养费800元,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时为止;张某对孩子依法享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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