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起纠纷 法官说法化矛盾
泾县讯(赵群)11月23日,泾县法院审结一起共有纠纷案。该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兄弟三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曹老汉夫妻原系泾县某宣纸厂职工,育有曹大、曹二、曹三。早年,曹老汉在宣纸厂购得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后老夫妻俩相继去世,留下该处房产作为遗产。该房屋一直由小儿子曹三居住使用,房产证也在其手中。2017年,涉案房产被政府征用,曹三便持房产证到泾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议书》,约定涉案房产补偿款合计36.5万余元。曹大得知该消息,便向曹三主张三分之一份额,但遭到曹三拒绝。曹大一气之下,将曹二、曹三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三分之一的补偿款份额。
庭审中,三兄弟各持己见。曹大、曹二认为该房产属于遗产,应当平均分配,曹三则坚称自己一直在涉案房屋中居住并使用,父母也曾口头答应要把该房屋赠予自己。三兄弟各述自己的苦衷,均不同意让步。庭后,承办法官耐心向三兄弟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说明利害关系,三兄弟终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曹大、曹二各自让步,享有10万元补偿款,剩余款16.5万元归曹三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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