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泾国土资告字[2017]第6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表格见下)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⑴净地;⑵地块内杆线、管线由出让方负责迁移;⑶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2、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可分期支付,即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纳不低于60%的成交价款,余款在半年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分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成交价款时,竞得人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成交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交清首期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4、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5、该地块设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三级以上(含三级)开发资质。
2、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承诺书(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基础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销售证明(应包含销售楼盘名称、位置、销售面积等内容,楼盘所在地房管部门盖章证明)、资产证明(2016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
3、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4、有以下三种行为不得报名:一是截止目前在本县仍然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二是截止目前在本县仍然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三是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报名。
5、县政府将组织法院、国土、住建、房管、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相关部门对竞买人资格(资质、业绩、信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竞买资料仅提供电子档,详见: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20870ad09491e8c76d4915出让公告附件)。
三、出让方式
1、地块以总价出让。2、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0日15时30分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0日9时至2017年12月29日16时在泾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揭牌时间、地点:2018年1月1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五、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人:李庆邓妮王陈芳
联系电话:0563-5123237;0563-5124212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国土资源局、泾县桃花潭东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200003277485103000000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泾县支行
账号:131708901920012094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
账号:100230061890010001
泾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30日
地块编号地块名称土地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2017-16泾县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东南侧01-01地块62956.99商业、住宅1.2-1.6≤25%≥30%商业40年,住宅70年17500100105002017-17泾县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东南侧01-02地块24776.66商业、住宅1.2-1.6≤25%≥30%商业40年,住宅70年69007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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