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7164吨废物11人获刑 安徽法院重拳打击环境资源犯罪
往长江倾倒7164吨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利用互联网收购玳瑁、驼鹿等野生动物进行加工……“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6月3日,安徽省高院正式对外发布全省2019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相关情况。重拳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全年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6433件,审结15512件。
倾倒7000余吨有害物体,11人被判刑
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曹冠、胡余保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赴嘉兴、杭州等地,联系嘉兴绿一环保公司、杭州沃杰物业公司等企业,非法收集7164吨有毒有害固体废物,运输到芜湖市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等地非法倾倒,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月2日向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冠等11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跨省运输、转移有害固体废物,并非法倾倒,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2019年12月3日,该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单位杭州沃杰物业公司、嘉兴绿一环保公司、被告人曹冠等11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杭州沃杰物业公司罚金700万元、嘉兴绿一环保公司罚金400万元;判处被告人曹冠等11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令各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根据侵权责任大小连带赔偿公私财产损失、鉴定费510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费615万余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曹冠等人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4月29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购野生动物加工,经鉴定价值15170元
2016年以来,被告人薛晖、朱虹共同经营古玩店,薛晖负责从互联网购入玳瑁、砗磲、驼鹿、高鼻羚羊等野生动物制品进行加工,朱虹负责销售。玳瑁、砗磲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驼鹿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高鼻羚羊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至案发时,薛晖、朱虹销售及从其店内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共计49件,经鉴定价值15170元。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21日向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晖、朱虹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2019年12月11日,该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薛晖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朱虹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重拳打击环境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395件
6月3日,安徽省高院正式对外发布,全省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美丽安徽建设。全年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6433件,审结15512件。浙江宝勋公司及黄冠群等12人污染环境案入选“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环境污染典型案例,亚兰德新能源公司、吕守国等7人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被写入2020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其中,安徽各级法院重拳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严惩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惩处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发挥刑事处罚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受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1395件,审结1313件,判处罪犯3012人。芜湖中院审理的“1·29”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曹冠、胡余宝等人与嘉兴绿一环保公司、杭州沃杰物业公司等,将7164吨有毒有害固体废物运至安徽省倾倒,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曹冠等11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判处被告单位罚金1100万元,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15万余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资源犯罪行为。
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
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保障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权,支持检察公益诉讼,提升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水平。全年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4件,审结130件,其中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2件,审结1件;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121件(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9件),审结108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21件,审结21件。宣城中院审理的旌德县检察院诉绩溪县板桥水电站水污染责任纠纷案,板桥水电站未经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爆破,造成库底淤泥短时间内流向下游,给水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法院依法判决板桥水电站恢复被污染的水生态环境原状,赔偿应急处置费、生态环境损失费等36万余元。
在加大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方面,长三角区域是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由于环境破坏,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受损,扬子鳄、江豚等珍稀特有物种面临严重威胁。安徽省高院开展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专项调研,探究长江经济带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安庆、铜陵中院依法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严惩破坏长三角区域渔业资源行为,有效遏制长三角区域非法捕捞态势。宣城中院妥善审理涉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案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管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长三角区域生物多样性正向改变。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梦怡
新闻推荐
筹得4吨蔬菜送给医护人员 科大学子在家乡当志愿者 让青春在战“疫”中闪光
突如其来的疫情,让高校学子们休了一个“史上最长”的寒假。然而他们并没有闲着,而是积极投入到家乡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旌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旌德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