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五个孤儿 交纳特殊党费 一位耄耋老人的红色初心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7-19 11:12 大字

“小江啊,这是我们村老党员余长水前两天托人转交给我的200元钱,他说他腿脚不便没办法参加今年的‘七一\’党员大会了,但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想为党组织成立98周年交纳一点党费。 ”7月3日下午,旌德县兴隆镇三山村湖田党支部书记杨美英来到兴隆镇党建办,将余长水老人的200元特殊党费交给了工作人员江雯。

余长水,1931年6月16日出生,1956年1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至今已有63年党龄。作为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老人平时的生活并不富裕,老伴在几年前生病去世,他自己也因腿脚不便不能走远,平日的生活都由养女陈金爱等人照顾。老人省吃俭用,不舍得多花一分钱。据了解,这已经是余长水老人连续两年向党组织交纳特殊党费了。去年,老人在交了农村党员党费之后又交了360元的特殊党费。每当别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时候,他总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这是我应该做的事情,也是我对党许下的承诺。 ”

其实余长水老人讲奉献讲党性的精神由来已久。从1976年至1986年十年间,他和老伴傅腊香抱养了一个孩子,收养了五个孤儿,并含辛茹苦地将他们个个抚养成人,相继成家立业。1986年余长水家庭被评为安徽省“五好家庭”,余长水被中共安徽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傅腊香被推荐为旌德县第三届政协委员。1987年3月5日,《人民日报》刊发了题为《无爹娘孩子有再生父母,新社会孤儿不孤;党员余长水育五个孤儿,好夫妇情深意浓》长篇报道,并配发了《美德可嘉》的评论。如今,虽然老伴不能陪伴在他身旁,且生活十分清贫,但余老仍不忘革命初心,牢记党的使命,用行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铸就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的担当与忠诚。

在余老夫妻俩的优良品质熏陶下,孝老爱亲、乐于奉献的好家风一代代的传承下去了,养女陈金爱一直行孝尽善,悉心照料养父母,2018年被评为“宣城好人”,孙子章超超也心系贫困户,关爱五保老人,每年都会买上百斤的油和米去探望空巢老人和贫困户,尽己所能帮助需要帮助的村民。(柳发娟袁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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