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风玻璃非原装销售商赔五千
新买的越野车挡风玻璃非原装,销售商拒绝更换和赔偿。旌德县法院联合旌德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调解后,当事人拿到了赔偿款。
2016年7月,黄某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价款为23万余元的奥迪Q3越野车并签订汽车购销合同。同年8月,汽车销售公司将车交付给黄某,黄某也支付了全部价款。双方的合同关系看似结束,但黄某在4S店保养期间发现其车前挡风玻璃并非原装,车辆存在质量瑕疵。黄某曾多次找到该汽车销售公司要求赔偿,均未得到回应。折腾了一年多,万般无奈下,黄某将汽车销售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承办法官联系到旌德县消费者保护协会,希望能够通过多元化解手段解决争端。旌德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安排人员参与此案的调解工作。在法官的多次法律释明,消协调解人员结合法理和情理的耐心劝解下,最终汽车销售公司同意支付黄某车辆前挡风玻璃更换费5000元。周红雷梅洁
销售翻新车欺诈双倍赔偿
杨某与池州市某汽车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车辆定购合同》,定购一汽大众生产的奥迪Q5轿车一辆,价款为39.86万元。池州某汽车服务公司让安徽省某汽车销售公司代购一辆奥迪Q5轿车,合同价款为39.26万元。杨某交齐车款后,池州某汽车服务公司派员陪他在安徽省某汽车销售公司将车提回。开了不到半年,因车辆天窗漏水,杨某将车送到安庆某奥迪4S店检查,发现该车天窗导水管未连接造成漏水现象,拆除后发现车架维修过,后经交涉未果。杨某认为池州某汽车服务公司、安徽省某汽车销售公司、长春某汽车公司、一汽大众等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辆按高于市场的新车价格出售给原告,存在欺诈行为。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4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9.72万元,即双倍赔偿杨某支付的购车款39.86万元。
法院经委托鉴定,确认涉案车辆车身漆膜存在重新喷漆的物证特征,车身结构存在补焊、钣金痕迹,车门不排除有更换的情况。认定涉案车辆是翻新车。
池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安徽省某汽车销售公司将在交付涉案车辆时已知晓车辆存在瑕疵,其行为构成欺诈,应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赔偿杨某经济损失78.52万元;池州某汽车服务公司有对安徽省某汽车销售公司交付的车辆、发票等进行审查的义务,交付给杨某的车辆系翻新车,存在违约行为。因池州某汽车服务公司获取购车差价6000元,故确定池州某汽车服务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1.2万元。杨某因无证据证明长春某公司以及一汽大众存在欺诈及违约行为,对其要求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法院判决杨某将车退还给安徽省某汽车销售公司。余玮
新闻推荐
本报讯2月24日,黄山区茶林场派出所向该区交管大队四中队移交了1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案件。当天下午,茶林场...
旌德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旌德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