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凌晨行动 “老赖”无处遁形

宣城日报 2019-01-31 10:36 大字

岁末将至,年味愈重。1月25日凌晨5点30分,旌德法院灯火通明,20余名执行干警、4辆警车兵分两路,随着党组书记、院长许志军一声令下,该院春节“猎赖”专项执行行动拉开序幕。

前村支书方某以新农村建设为由拖欠申请执行人李某材料款51万余元,经催要未果,李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经法院依法调解,方某应于2016年底之前分三次给付李某本金及利息,但方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

凌晨5点40分,旌德县旌阳镇华丰村,执行干警们敲开了被执行人方某的家门。方某睡眼惺忪地从被窝中爬起来。在法院执行庭,经过长时间交涉,方某仍然执迷不悟,执行法官立即作出拘留决定,并当即将其送往宁国市拘留所。

申请人程某和被执行人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胡某一次性归还程某本金42000元。判决生效后,胡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凌晨6时左右,旌德法院执行庭干警一行来到被执行人胡某家中。“开门,我们是旌德法院的,请你起来跟我们走一趟。”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后,刚从睡梦中初醒的胡某打开房门,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后将胡某拘传至法院。“之前我已经还了25000元,还剩17000元和利息。”程某表示愿意减少2000元利息,但必须在今天一次性还清剩余的22000元。在和家人商量后,胡某当场将全部执行案款微信转账至法院,该案圆满执结。

申请人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年8月经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于2018年年底前返还高某本金20000元并支付利息。眼看约定的还款日期已经过去,但是李某却依旧没有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1月,高某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是旌德法院的,今天早上我们已经拘传了8个人,你是自己到法院来还是我们带你过来?”接到法院的电话,李某表示自己马上就到法院配合工作,不用法官到家强制执行。短短一个小时,李某就与高某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

此次专项行动跨越4个镇,奔波100多公里,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围堵,经过6个小时奋战,共拘传8人,结案5起,拘留3人,执结标的总额1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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