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发布规范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告诫书
旌德讯 近日,旌德物价局和房管局联合组织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商品房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发布告诫书,明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备相应的物价员,加强价格自律,以促进该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告诫书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出现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外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等9种情形。(高婧超 特约记者 朱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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