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5名“法治副书记”下沉一线 宣城市勇于探索创新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摘要]宣城市勇于探索创新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本报记者周莹莹
“闻书记,这次山林发包的重任,还得你费心啊!”“这是职责所系,理当尽心尽责。”面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们信任的眼神,广德市杨滩镇金龙村兼职“法治副书记”闻伟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
闻伟的本职工作是杨滩镇司法所所长。今年10月,他被组织任命为金龙村党总支法治副书记,任期3年。为村(社区)配备兼职法治副书记,正是宣城市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火热推进的一项创新实践。
■高标准严要求选拔
“我很荣幸成为一名法治副书记,这是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我将不负期待,充分利用这次机会为基层法治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9月23日上午,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检察官陈立夏在就任水阳镇双盈村法治副书记时,作表态发言。
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内容。法治乡村建设需要专门力量。今年,宣城市从市、县两级政法机关选派优秀党员干警,到全市村级组织兼任法治副书记。
怎么选人?选什么人?宣城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设计。选派工作由县(市、 委政法区)委会同组织部,组织政法各部门协商人选名额、推荐入选名单、拟定人选,经审核后按职数分配至各乡镇,由乡镇党委集中研究、统一任命,报组织部、政法委备案。法治副书记”“ 需为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工作阅历丰富,热心基层事务,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采用“一对一”工作模式。
截至目前,宣城市村(社区)共配备“法治副书记”865名,宣州区219名,郎溪县96名,广德市137名,宁国市120名,泾县144名,绩溪县81名,旌德县68名。
■职责明晰精准服务
按照规定,法治副书记每月到村(社区)开展工作应不少于2个工作日,要当好村级事务协理员、乡村善治指导员、法律政策宣传员、平安建设组织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便民利民服务员。
接受任命后,绩溪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程云丽便着手到杨柳社区开展工作。程云丽告诉记者,担任法治副书记是一个挑战,此前她的工作主要是跟干部打交道,而现在则要做群众工作,听民意、办民事,角色转换带来的压力,倒逼着她不断学习充电。
这不,上任没几天,在社区工作服务微信群里,程云丽就被居民@了。程书记,“ 听说你是司法局来的,我想咨询一下财产分割问题,能不能帮我解答一下?“”你把具体情况说清楚,我尽量给你详实的答复。”程云丽坦言,在解答过程中,遇到自己拿不准的,她向熟识的法律实务专家请教,再经过谨慎思考,把法言法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这才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近日,由绩溪县法院选派的18名法治副书记与村干部一同上门入户,给村民派发扫黑除恶宣传资料,为村民讲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打击重点以及相关举报知识。对于一些年长看不清字的村民,法治副书记们为他们详细讲解宣传册上的内容,分析典型案例,发动群众踊跃提供线索。
■强化考核扩大队伍
为避免流于形式,宣城市配套出台了相关考核方案。将法治副书记工作纳入乡镇、政法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范畴,对选派期间表现优秀、群众公认、成绩突出的法治副书记,由所在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推荐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特别优秀的推荐提拔使用。
同时,还全面启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近日,宣城市精心编写印制2万份“法治口袋丛书”, “法律明白人”法治通过 “带头人”免费向村(居)、学校、家庭广泛发放,推动法治意识走进千家万户。
记者还获悉,10月24日,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在宁国市召开。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法律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安徽省法治乡村建设新风貌;着力抓好涉农立法和行政执法,不断强化乡村法治保障;深入推进乡村普法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切实提升乡村法治实践水平;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渠道;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充分满足农村法律服务需求。抓好制度规范落实,不断强化乡村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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