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划公积金 速结纠纷案
广德讯(胡庆薇)近日,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提取一被执行人的1.5万余元住房公积金,成功执结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1月,江某某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魏某借款2万元,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吴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魏某多次催讨无果,遂一纸诉状将担保人吴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吴某并未按判决履行。2019年3月,魏某向广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吴某一直未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之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吴某的存款、车辆、房产做了全面调查,但均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通过走访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吴某曾为某事业单位职工,一年前辞职,其在职期间应该交有住房公积金。
执行法官即刻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查明吴某的公积金账户还有余款1.5138万元,遂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公积金中心将吴某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到法院执行账户。在公积金中心的配合下,1.5138万元住房公积金被成功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申请人魏某领到1.5万元执行案款后表示愿意放弃剩余尾款,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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