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骗财“神婆”获刑
广德讯(胡庆微)近日,广德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江某某利用迷信,骗取被害人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江某某因经济拮据,利用被害人殷某某对自己的信任及迷信思想,以帮助殷某某丈夫“找魂魄”等为由,先后从殷某某处骗取人民币2.23万元。2019年2月,广德公安局民警将从被告人江某某银行卡内取出的1.6万元现金及从江某某处扣押的330元现金共计人民币1.633万元返还给了被害人殷某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江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江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广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破除迷信思想,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报案,切勿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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