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机制化解异地执行难

安徽法制报 2019-08-29 11:03 大字

广德讯(胡庆薇)近日,广德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张某保名下的银行存款,并将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广德法院,迫于执行压力,张某缴清了全部执行案款。

张某保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被执行人之一。2012年,唐某某驾驶张某保所有的货车与石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石某某死亡。经认定,唐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该案经宣城市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张某保赔偿石某某家属各项损失30万余元,唐某某与张某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唐某某、张某保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2014年4月,石某某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唐某某系四川人,事故发生后,其再无音讯,且名下也无任何财产。鉴于此,执行干警将执行的重点锁定在江苏省溧阳市的张某保身上,迅速冻结了其银行账户。执行干警曾先后20余次远赴江苏溧阳查找张某保的行踪,但每次均无所获。

此次,在溧阳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两地执行干警在张某保住所附近一直蹲守到深夜,仍旧没能发现其踪影。次日经查找,发现张某保的银行账户有2.8万元存款,执行干警随即果断对其银行账户进行扣划,目前该笔款项已发还给石某某家人。

在执行该案件的同时,广德法院又获悉了另一起执行案中的被执行人张某。张某系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曾多次联系张某,其一直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1万余元的抚养费。得知张某正在一家饭店里做厨师后,执行干警火速赶往该饭店,将正在炒菜的张某拘传至广德法院。但张某态度强硬,不愿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5000元。看到法院动真格的,张某自知再无退路,立即与亲友联系,将抚养费全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据介绍,2018年5月16日,江苏省宜兴市法院、溧阳市法院,浙江省长兴县法院、安吉县法院,安徽省宁国市法院、郎溪县法院、广德县法院共同签订了《苏浙皖毗邻地区七法院破解“执行难”合作协议》,建立了苏浙皖毗邻地区七法院跨区域联动执行机制,打造办案“同城效应”。据不完全统计,苏浙皖七法院异地执行协作机制建立后,相互之间的协作已达4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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