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被强制清空

安徽法制报 2018-11-02 13:36 大字

9月28日,广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强制清空了位于该县横山南路的一套住房,将该房产交付给了经司法拍卖竞得的权利人,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涉案房产此前系被执行人彭某某、黄某某名下财产。2014年1月,原告邮政储蓄银行与被告彭某某、黄某某(两人系夫妻)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原告向彭某某、黄某某提供二手房个人贷款人民币28万元,用于购房,借款期限自2014年2月1日至2034年2月1日。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约定由彭某某、黄某某以其所有的广德县桃州镇横山南路某处房产做抵押物,为贷款担保。后原告依约向彭某某、黄某某发放贷款,截至2016年3月31日,彭某某、黄某某仅还款8971.95元后未按约还款。因彭某某、黄某某多次逾期,原告催款未果,诉至法院。2016年8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彭某某、黄某某偿还原告本息共计27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彭某某、黄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并将售房款作为案款,第一时间发放给了申请人,但被执行人却迟迟不出现亦未能主动迁出房屋。9月28日上午,广德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对房屋进行了强制清空。经过5个多小时的紧张快速执行,涉案房屋全部被清空,房屋内物品全数完好运至指定位置。 ·胡庆薇·

新闻推荐

何礼会见日本东广岛市政府代表团一行

(记者叶斌实习生祁珍娜姆)10月30日晚,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何礼在德阳会见了以日本东广岛市市长高垣广德为团长的东广岛市政...

广德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广德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