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亮剑” 保护河湖生态资源

宣城日报 2018-05-12 10:33 大字

本报讯 日前,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河湖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专项监督的通知》,充分发挥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2018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广德县接连发生了3起外域固体废弃物倾倒、填埋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检察机关实施治河护河专项监督工作,为河湖生态资源添加“保护伞”的又一有力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合力,配合推动落实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惩治各类破坏河湖生态资源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联动协作,提升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大美宣城提供检察保障。(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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