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林地 判刑又罚金

安徽法制报 2018-05-11 10:30 大字

近日,广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该县各乡镇及县国土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分管负责人等40多人旁听了此次宣判。

2016年9月,广德县某矿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广德县邱村镇庙西村某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权。同年10月,该公司开始进行矿山筹建工作。经查,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17日,该矿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占用林地建房、采矿、修建道路。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林地约合104亩,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经庭审,法庭宣判:广德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宣判结束后,审判员结合案件向旁听人员进行了以案说法,并就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旁听人员对广德法院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胡庆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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