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没买到 购车款不返还公司法人被拘留15日

安徽商报 2018-02-12 10:34 大字

[摘要]公司法人被拘留15日

2015年,宣城市民徐先生花费13万余元,在广德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置了一辆长城哈弗汽车。销售顾问钟某收到徐先生的购车全款后,未将钱汇入公司账号,用作个人消费被判刑。徐先生只得到涉事公司1.97万元赔偿,随即将公司法人杨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购车款和利息。

2015年11月20日,宣城市民徐先生通过广德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员工钟某,在该公司购买长城哈弗汽车一辆,约定汽车总价款为131500元。签订购车合同后,徐先生将购车款131500元转至钟某个人账户,该公司于同日出具收到徐先生款项131500元的收据并加盖公司公章给徐先生。谁知,钟某收到钱后,未将钱交至公司账户,而将该款项用作了个人消费。2016年11月,钟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据查,广德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由杨某独资设立。 2016年6月30日、7月7日,该公司法人杨某从钟某处分别领取12700元、7000元,退还给了徐先生。徐先生未拿到车辆,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及法人杨某告上法庭。

■说法 “老赖”被拘留15日

广德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徐先生的诉讼请求,判令杨某返还购车款111800元(扣除此前已支付的19700元)及利息给徐先生。判决生效后,杨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徐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8年1月28日,广德法院决定同公安机关展开执行联动,将杨某的信息提交给桃州镇派出所,联手警方查控杨某的下落。 1月29日,办案人员通过系统查控,在广德某宾馆发现杨某的踪迹,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动,赶到宾馆将杨某控制。在法院,杨某态度蛮横且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广德法院依法决定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杨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通讯员袁小蕾记者吴洋

本期焦点

到一家公司购置汽车,车辆拿不到,购车款也没有返还,公司法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新闻推荐

聆听生命旋律装点艺术人生 富德生命人寿2018年VIP新春艺术季即将启航

服务,是使命感、是责任,是富德生命人寿坚守的本质。为了客户的便捷,我们科技升级;为了客户的利益,我们理赔创新;为了客户的尊荣,我们礼遇不断。精彩的生命故事,源于我们的共同书写;难忘的生命瞬间,...

广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德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