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躲猫猫”藏匿四年 被找到一次还清欠款
广德讯2017年8月30日,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1年12月30日,李某向安徽广德农村合作银行某支行贷款3万元,期限从2011年12月30日起至2012年8月29日止,陶某系该款连带保证人。该笔借款逾期后,银行多次催要,二人一直未还。2012年12月13日,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2万余元,陶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3.2万余元,被告陶某对该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借故拖延,不愿履行偿还义务。2013年5月7日,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此后,李某便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均未查询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也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寻找李某本人,逢节假日和年关,更是将李某家作为重点蹲守对象。但每次去李某家都是大门紧闭,门锁生锈,执行法官每次都无功而返。
2017年8月,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走访打听,得知李某就在其家附近一个村庄的琉璃瓦厂打工。在一次夜间执行中,执行法官专门来到李某打工的琉璃瓦厂,获知这段时间琉璃瓦厂停工,李某正好在家休息的消息。掌握李某的准确动态后,8月28日,执行法官利用吃午饭的时间,火速赶往李某家中,对李某实施突击抓捕。一去,才发现李某的家“暗藏玄机”。原来,李某为躲避执行,故意将院中大门紧锁,而在院中砌起一处低矮的平房,搬至其中居住,对外谎称出去打工了,造成常年不在家的“假象”,这么一躲藏就是四年。执行法官到达李某家中后,多次敲门,李某均不应答。无奈,执行法官只得翻墙而入,强制将李某带回法院。因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处以十五天的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李某经过自我反省,终于认识并承认自身的错误,依法支付了全部执行标的款。鉴于李某长期躲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
(袁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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